五、保镖(1 / 1)

2009年2月19日晴

今天是我给叶天仁的儿子——叶子,当保镖的第一天。本来我想好了要把武馆的教练工作辞掉,可是馆主死活不同意,又因为他对我很照顾,最终我答应他周末两天的上半天过去上课。

每到一个城市,我都是经过多次考量的。因为自己的特殊要求,我也不能有交往过于亲密的朋友。所以我都尽量和共事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可这个武馆的馆主确实对我很好,离开这里其实对我是有利的。

而丁小军最终没能成为我的徒弟,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不同意,我也去找他父母谈过,可人家就是不同意。我和丁小军都有些失望,不过我把自己在武馆练拳的沙袋送给了他,再给了他一些自己联系的方法。

前几天发生的事儿到此,也算是桥归桥路归路的结束了。我却面对了平生以来的“新世界”,说它是新世界,那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识过,更没有接触过的生活。

这一切都拜叶子所赐。今天早上八点,我准时到了他的公寓报道,任务是护送他上班,并要守他一天,直到他睡觉我才能下班。

完全是事与愿违,但想要罢手不干,那我就耽误了两头,再说也不是我做事的风格。所以在回来的路上,我左思右想的还是决定硬着头皮干下去,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能有办法解决他与刘氏集团大公子——刘峰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三全其美的办法。

其实给叶子当保镖很简单,最起码这第一天就很简单。早上送他上班后,我就在他公司的休息室里带着,那个小的服装公司,是他自己创办的,不过弄的挺好。

叶子比我大两岁,人也长的精神。为人处世干净利落,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很严重的娘娘腔,不过还是有一点儿。

他创办了自己的服装品牌,虽然公司不大,但听他说他的服装年轻人很喜欢,生意也特别好。他还是设计师,同时兼着销售和市场,这更让我对这个不一般的青年,有了刮目之意。

人就得有一技之长,最起码饿不着,走到哪儿都可以混口饭吃。像人家叶子,虽然有殷实家境,但人家还是有着自己的特长。所以才发展的更好,如果是单单啃老再富余的家底儿终有一日也会被吃空。

之前我还对叶子是同性恋还有所顾忌,可是经过这早上的短暂接触,我确实放心了。他也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怪异的举动,也没有什么怪声怪气。

太过乏味是我对这个工作唯独不满意的地方,我有些忧虑。担心没时间联系训练自己的身手会被影响;担心太过安逸会影响自己的心态;担心出什么意外除了鸡飞蛋打不说,自己还得手牵连。

我又开始忧虑重重,这是我的缺点,很严重。要不是因为这种性格,恐怕我的大事都完成了一些。真恨不得抽死自己,总是说要多训练,可在实际中却总是犯同样的老毛病,真不知何时才能完成大计。

可能觉得我在休息室里有些无聊,他又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过来:“这个你玩儿吧,实在憋闷你可以出去在附近转转,如果有事儿我会叫你的。”

从我见到他,他就没笑过,连一个微笑都没有,一直都是冷冰冰的。这样也好,真实的我其实也是这个样子。不想有表情;不想说话;更不想动。发呆,蒙头大睡,是我最想做的事儿。

所以我也是很沉闷的回应他:“谢了,不过我不会玩儿这个。”这回他倒是有表情了,听了我的话,他惊奇的瞪着眼睛:“不会吧?你是在逗我吗?”

我无奈的哼笑了一下:“是真的。”他也哼笑了一下,他的哼笑多有无奈的意味。之后也没再说什么,放下电脑就离开了。

拿起那台很薄的笔记本电脑,我把它翻来覆去,打开合上间,又想起了大成哥。

那会儿在孤儿院,我只一心跟着我们看大门的张爷爷学武术,从来不知学习。大成哥就劝我:“俊明,你老这样可不行,现在这个社会知识比功夫有用,还有那电脑更了不得。走走,跟我去上电脑课去。”说着,大成哥就拉着我的手要进电脑室。

当时我还不情愿的甩开大成哥的手,懊恼的说:“我不去,对我来说,学那个才没用呢,不要打搅我练功。”对于,我的倔强,所有人都拿我没办法。

大成哥气愤推了我一把:“随便你,以后别后悔。”说完气冲冲的回了教室。我并没有生气,反而是感激,感激老天爷让我认识了大成哥,感激大成哥对我的关爱。

06年我去看大成哥的时候,他兴奋的让我用他新买的台式电脑。我说我不会,他上来就给了我后脑勺一下,还很认真的说:“你想干啥?我看我这当哥的是该退位了。”

我又赔笑又撒娇:“你是我亲哥,你退位了,那我不就又成孤儿了。哥,这回我回去就学,行不?”“不行!这次你回来了,就先学会打字,要不然是不会放你走的。”于是三天后,我就偷偷跑了。

害的大成哥在电话里教训我将近一个小时,我坐在火车上也不敢多说什么,怕邻座的人笑话,其实是不想让他再失望。

现在看着手里的这台笔记本电脑,想着要是给大成哥送一台这个,不知他会有多高兴。所以在送叶子回家的路上,我问他那台笔记本电脑多钱。

他狐疑的大量了一下:“怎么?你也想要一台?”“嗯,我想给我哥买一个”“行啊!你要是表现好的话,我送你一台。”我那个兴奋啊:“真的吗叶总?”“你觉得我送不起吗?”“不是,我只是太高兴了。”“别太激动,先把车开好。”

是啊,我好长时间都没碰过车了。自从我到了这个城市就再也没有机会开过车,见天送他下班,他说让我试试,我才上的手。不过也不是很糟,他也觉得还将就。

现在那辆车就停在我房东的大门口,很气派的一款车。不知大成哥什么时候能有一辆,倒也不用这么好,差不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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