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喜欢(六)(1 / 1)

法力这种东西除了要有理论知识,更需实战经验。

五年后的某天若水亲手替我簪上英裼山冉遗骨头制成的发簪,带我出门打妖怪,于是孤陋寡闻如我终于见识所谓的上古之地洪荒之境怎个真实摸样:除了茫茫荒漠、无尽戈壁,还有遍布大陆的岩浆喷涌的火池、大雪纷飞冰封万里的冰川,以及前方一望无际、血水翻滚堪比地狱十九层大血海的九幽血海。

传说,九幽血海乃盘古肚脐所化。

当然,见识更多的是各种怪兽:长着鱼身鸟翅的赢鱼,通体红色形状像鸡的胜遇,白头马身虎纹红尾的鹿蜀,四耳猿猴长右...林林总总,只有想不到没有见不到,极丑有之,极美亦有之,比如饕餮,再比如若水肩膀上那只鸾鸟。

某日若水带回一只五彩斑斓极其漂亮的鸾鸟,不仅漂亮且极具灵性,即便被捉依旧斜着眼睛看人,高傲之极,当然,那是对我,若水在场完全另一幅景象:低头垂目乖顺乖巧完全一只傻白甜。本仙从一开始好奇到后来炸毛,只用短短一天时间,你想,连只鸟都敢斜着眼睛藐视本大仙,此情何堪!

恼火之下就要将大鸟宰了吃烤鸡,却被若水笑着拉住,说,此鸟已有十几万年寿命,将将要化形,此时吃了有违天道,违逆天道知道啥结果伐?被雷劈那种!

我......

好吧,咱气量大,不鸟你这傻鸟。

洪荒之地自从上古时期被封印后全都是瘴气毒气,百万年下来渐渐淡了些、变化了些,实则依旧到处瘴气毒气,若非头上那根神奇的簪子,我早不知被毒死几百回了。

另外,此地不但毒气弥漫,生物个个勇猛彪悍,武力绝对爆表,只可惜缺少生气灵气,故而,能最终进化人形的寥寥无几,若水母亲是一个,听说真身也是鸾鸟,极漂亮的金色鸾鸟,比凤凰还要漂亮那种。

当然,我是不太相信一只鸟能漂亮过凤凰的,但若水每次提到他母皇都一脸痴迷柔情万种的模样,作为有善心且识时务的猪大仙我,绝对表示赞同且赞赏,并配上一副向往的痴迷神色,每每到此,那少年更加吐沫横飞讲述母皇的辉煌事迹,并且,当晚必定多烧一二好菜。

其他不说,论厨艺,若水绝对大神级别,不过啊,这也得感谢姐姐我。当年的当年在凡间,还是兰因的若水是我手把手教的厨艺,只是后来,那小子比我聪明少许,长江后浪推前浪,我这前浪被他拍死在沙滩上了。

再说鸾鸟,若水的母亲是鸾鸟所化,他对这个物种便特别上心。所谓爱屋及乌大抵如此吧,如今吃他的住他的,还得要他老人家心情才能好带出去玩儿一回的大仙我......打算暂时放下身段,以美女的姿态、淑女的品格,放下恩怨,和平相处。

那傻鸟,过来,姐姐喂虫子吃......

那鸟,跳个舞,姐姐消遣消遣......

鸟,滚一圈,姐姐我高兴高兴......

我靠,你跑啥,撅起屁股让我瞧瞧男的女的,喂喂......

话说,胖鸟,你这般惨叫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什么,虫子不吃?小乖的眼睛吃不吃?

屋外传来唔哦一声叫,地动山摇。

鸾鸟翻翻白眼,傲娇地度开几步,仿佛我是个傻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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