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喜欢与爱(1 / 1)

男生惊愕,看清是谁后,眸立即浮现崇拜。曾经校园里的风云人物聂云枫也!早闻他的天才之名在学校风靡,更主要的是那天在学校门前,他一人独斗好几个混混这事被男生们广为流传,说到这个曾经的学长,就不觉热血沸腾和崇敬万分。

聂云枫见眼前的男孩只愣愣看着自己,眼睛发光,又沉声问了一遍。

男生终于回神,慢半拍地回话:“洛夏下午请假了,好像在学校广场那边扫操场的。”

“扫操场?为什么?她犯了什么错?”他还不知道学校有如此体罚学生这一说。却见男生摇摇头道:“不是的,她没犯错,是勤工俭学,自愿跟老师报名去的。”

顿时,聂云枫的脸沉了下来,直接甩开男生的胳膊,扭头就往广场方向走去。走到那处,远远就看到偌大一个广场上,只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埋头挥动着手的扫帚。这个广场是个千人操场,占地极广,而整个场地上除了一些正在打篮球的男生,就只有洛夏一人在埋头苦干。

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会比以前黑了许多。即使已是十二月,但她却挥汗如雨,据那男生的说辞,显然这已经有段时日了。是从知道他打拳后,回学校上课就开始这份勤工俭学?

鼻间涌出酸涩,难怪近段时间,每晚她都睡得特别熟,偶尔还会有轻酣声。转过身,快步离开了广场朝门口走去。他每天都会来接她下课,基本她每天都是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很可见她不愿自己知道这件事,既然如此,那就当不知道吧。

从本身意义上来讲,虽然心疼她,但却觉得这其实不是一个坏事。至少在学校里工作,环境单纯,并不复杂,而且也可以锻炼自己。洛夏不管是从哪方面来讲,都太过脆弱了,她需要磨炼。而磨炼一个人的心智,首先得过自己这一关。曾经的洛夏,在这个学校是个发光体,像个公主一样,被老师和同学追捧。如今,光环卸下,她得适应普通人的生活。

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畏惧贫穷,更畏惧众人怜悯的目光。

聂云枫仰首看向蓝天,轻声喃语:夏天,不要怕,我会站在你身后永远支持你。

果然,没过一会就见洛夏匆匆忙忙从校园内跑出来,脸上神色微微有些惊慌,但在看到他时却露出了笑脸。以前的长裙飘飘,换成了现在简单的外套上衣加牛仔裤,但这样的她在他眼里,却比以前更加迷人。

聂云枫笑着走上前想去迎她,哪知洛夏跑得太快,势头刹不住,一头就撞进他的怀里。胸口传来微痛,他顺手扶住她的腰,绵软的触感传到掌间,竟生了不舍放开的感觉。看到她抬起的眼内,带着一分羞涩,而整个脸都变得通红。

狂喜漫进心头,娇柔与羞涩是不是代表夏天也喜欢他?

若这是真的若这是真的,他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内心压抑不住的喜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夏天,从仰慕到静守,到投入感情,到深深喜欢,再到刻进心里变成爱。

是的,他爱夏天。当一点点领悟到那幸福满满的感觉是爱时,心也融化了,常常睡着都会笑醒过来。视线下移,凝在那艳色的唇瓣上,自从上回浅尝辄止后,他时常会去回味那柔软馨香的滋味,若不是此刻在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若不是怕夏天难为情,他真想低下头吻住那渴望已久的唇,让爱意渗透给她。

强敛心神,转开视线后,手松开她的腰,改为牵住手道:“走,夏天,我们去看钢琴。”

“看什么钢琴?不回家吗?还得去买菜做晚饭呢。”

聂云枫笑了笑后柔声说:“你不是两次约我去琴行看钢琴嘛,都错过了,现在我陪你去看吧。”其实他早就有能力给她买一架钢琴了,他有自己先去看过,白色的钢琴要两万块,第一天认识洪爷的时候,就拿了五万块的。但混黑的事是瞒着夏天的,没法解释如何钱来得这么快,所以拖了两个月再带她去琴行看琴。

洛夏眼愧色一闪而过,点点头道:“好。”

他们之间,不用说“对不起”,只需简单的“好”,足以表达她的愿意。两人相携一起往公交站台走,聂云枫的唇角弯起了弧度。

曾经看琴的约定,一直是他心的结,现在有能力了,自然要去实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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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的世界,虽然聂云枫早有预料,但权没有想到一旦走入,就再也离不开血腥。而且不像以往打黑市拳那般,除了赢就是输两种结局,更多的是暴力,以及生命。

看似风光被小弟们喊着“枫哥”,但这名号却是虚有其表,若没有建功立业根本不会被人真正尊敬,而这些靠的是一次次的血拼,拿命去搏。所以,一个人如果要在黑市站稳脚力,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是寸步难行,就算有了洪爷照应,做不出服众的事来,也是徒劳。

就是偶尔场子里有人闹事,也并非次次都能靠着拳脚功夫解决问题,因为若是普通的客人还说得过去,若是来闹事的是仇家,那可是真刀子砍的。聂云枫几曾亲眼看着身旁前一刻还喊他枫哥的小弟,下一刻就倒在了血泊。

每一次,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身影:一头柔顺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若是她也甜笑着喊他枫哥的话,估计会让他酥麻入骨,然而她总是连名带姓唤“聂云枫”,用着别样的语调,多了别样的滋味。

想起这些,他就会精神一震,告诉自己要活着,因为他有夏天。正是有着这种心境,每一次他都咬着牙,化险为夷回到了家。

但黑暗世界是个大染缸,不可能一直平静下去。聂云枫最终因为帮洪爷挡了一颗子弹,奠定了他在洪爷身边的地位,从此以后,道上再没人质疑他的年轻和无历练。

那是一场有预谋的暗杀。

像洪景天这种常在江湖走的人,又是混了几十年混到他现在的地位,自然外面的仇家是不计其数的,更有人想除去了他,吃下他的场子,从而代替他成为这地下的龙头。

那晚,一群人刚从夜总会里走出来,还没走到车前,忽然就有一群人拿着大砍刀,疯狂的冲了过来,见人就砍。聂云枫脸色微变,与阿列迅对视了一眼,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之间有了一定的默契。眼神交换间已经定下由阿列保护洪爷走,他来断后。

本不想与人搏命厮杀,只想打退来人,可是刀剑无眼,那些人根本就不顾法纪,大街之上也敢行凶,身旁好多人因为手没武器而遭对方砍到。眼见一把刀向自己横来,聂云枫抬脚踢那人手腕,刀从他手脱落,顺手一捞就把刀拿到了手,然后翻手一刀就砍倒了来人。这是他出手的第一刀,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不知道砍了多久,身上的白衬衫已经被血浸染。

耳边忽然传来熟悉的金属声音,心念一动,余光瞥到有一个敌人手握了把黑漆的枪,瞄准的位置正是阿列保护洪爷离开的方向。目测角度,对准的是洪爷的后心!

迟疑只有那么一秒,聂云枫飞身扑了过去,“砰”的一声,后背传来剧痛,他倒了下去。子弹入骨的滋味,他第一次尝到,脑一闪而过的念头:不能让夏天知道。在湮灭神智前,他扬脚踢翻了那个开枪的人,最终在看到阿列的脸时,他被痛觉侵袭入脑昏了过去。

再醒来,他已经躺在了一家私人诊所的病床上,满目都是苍白。脑一醒神,就发现自己手边趴着一个女孩,毛茸茸的短发,服帖地贴在脑袋上,辨认了一会才认出是洪乐涵,她似乎睡着了。而自己浑身像是没有知觉一般,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可能是加重的喘息声,惊动了睡梦的女孩,洪乐涵迷茫地抬起头,在看到聂云枫睁开的眼时,惊叫起来:“你醒了?医生,快来看看,他醒了!”一阵风一般就冲了出去。

很快,脚步声在门外传来,一大群人冲了进来,跑在最前面的依然是迅疾如风的洪乐涵,随后的是洪爷与阿列,最后才是穿了白大褂的医生与护士。

在医生上前探诊前,洪爷站在床前凝看了眼床上的年轻人道:“云枫,这次多亏了你。”言简意赅,充分表达了深意。聂云枫想牵起嘴角给个反应,但发现就这么个动作也觉无力,心里却是长舒一口气,从洪爷的眼神,他看到了以往不曾有过的信任。

“老爸,快别多说了,让医生先看看他伤啊。”洪乐涵很是急躁,受不了老头子这么啰嗦,现在最重要的是检查伤势吧。

洪爷也不生气,无奈地往旁边退开了一步,让医生上前做检查。

揭开聂云枫身上的被子,露出他**的上半身,胸口位置用纱布紧紧缠住,几人将他翻过身,解开后心处的纱布,立即一个血洞出现在大家眼前,幸而已经不再渗血,只是伤口微微有些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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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风血雨,将是我以后的人生,无可奈何也无力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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