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米脂(1 / 1)

我回过神来,忙站起来走过去。刘老师见到我,眼神里便迸发出一种格外的亲切感,她像妈妈一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笑眯眯地看着我说:“潘如书同学,你为大家讲讲你之前的经历吧。我想大家都和我一样好奇,是什么原因让你在出社会之后重新返校读书。”

我害羞地笑了笑,第一次站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言,脸已经红成了苹果,身体也不自觉地微微抖动。大家满怀希冀地望着我,在刘老师语气的渲染下,我变成了同学们眼中的“传奇”,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究竟经历的都是一些什么。

我的脸红更多是因为害臊,我觉得自己过往的那一年根本不具备成为“传奇”的资格,那些阴暗的、潮湿的回忆只适合自己在暗夜里独自默默咀嚼,能拿出来曝晒在阳光下的那些,才是同学和老师们想要听到的“励志”戏码。

“以前读书的时候并不努力,也没用寄希望于读书改变命运,直到我出社会后处处碰壁、去我哥的公司只能做前台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读书真的很重要。我之所以能够返校读书,一方面是得力于我哥的支持,一方面也是刘老师对我的优待。我觉得人生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没有什么好告诉大家的,就是努力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所有在乎自己的人,就好。我努力过,我无憾,就够了。因为我曾经失去过,所以失而复得之后倍感珍惜。我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求学的机会,毕竟青春只有一次。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说,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一生可能也只有一次。高考是一座独木桥,也是一座任意门,通过了未必能前程似锦,但通不过,一定会被命运狠狠甩在最末端,再想爬起来会格外地艰难。这是我的切身体会,希望我们大家所有的努力,都对得起我们的明天。谢谢刘老师,谢谢大家!”我说完,十分平静地鞠躬,然后在一片连绵不绝的掌声中回到了人群里。

我觉得我说得并不好,可不知道为何,大家的掌声却一直没有停下来,直到刘老师摆了摆手,大家这才停止了鼓掌。

我身旁的赵秦汉说:“潘如书,没想到你的口才这么棒。”

棒吗?我深深诧异了一下。从前我一直以为我登不上台面,说不出太冠冕堂皇的话,也讲不出太多的大道理,可是今天,我发现自己不单单说得出口,而且还特别虚伪。我把我成长史上所有的阴暗都撇在了一边,借着刑风的风格来给自己脸上添光,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努力上进、家世不凡的女生,我深深唾弃自己这样,可是当我说出来那么顺理成章的时候,我又发觉原来我也可以这样虚伪,原来“站什么山头唱什么歌”的把戏,我也能深谙其道。

这一天晚上,我被同学们簇拥着一起去吃饭唱歌。高考结束了,所有人的心情都异常轻松。我打电话给刑风,刑风说“去吧,好好放松一下”,于是我便去了。

好久违的ktv,好久违的灯红酒绿,好久违的狂欢。

同学们都抛弃了那一副学生气的打扮,男生们搞怪地去理发店里染了稀奇古怪的造型,女生们清一色都是短裙短裤的**装扮,而我,也应他们的要求破天荒穿了一件米黄色的无袖连衣裙。

一帮女生把我围着,大家显然把我当成了她们心目中的“白富美”,有些问我关于时尚与潮流的新鲜资讯,有些告诉我她们喜欢学校的谁谁谁,有些则坐得很远、以一种既艳羡又不屑的目光望着我。人群之中,我发现了一个瘦小的、沉默寡言的姑娘坐在角落里,似这一切的热闹都与她无关。

她叫米脂。她像极了我的曾经,渺小如尘埃,卑微如蝼蚁,一个人怯弱地躲在角落里,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怯怯地望着旁人的欢喜,眼里流露出一种格格不入的孤独,却又那么迫切地渴望参与其中。

她异常地瘦小,大概一米五的个子,身材干瘪,剪着齐耳的短发,脸瘦削枯黄似一枚洗净的土豆,虽然脸颊上布满了青春痘,但那一双眼睛却格外地神采奕奕,一双大眼睛仿佛占据了她半边脸,水汪汪的像是会说话。

我问身边的女生她的名字,那女生以一副十分鄙视的语气告诉我:“她叫米脂,我们班的贫困生。一入学就偷了韩洁丽娜的mp4,人赃俱获,大家都不喜欢她,没人和她一起玩。”

米脂……很独特的名字,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这名字安插在她身上分外合适。

我站起来,径直朝着她走了过去,我对她伸出了手:“你好,米脂。”

她惊慌失措如小兔一般,那种打从心里散发出来的那种受宠若惊的感觉,透着她那一双忽闪着的大眼睛表露了出来。我的心一阵疼,想到曾经的我,发狠地疼。

“你……你好。”她的声音小小的,像糯米一样甜软,细细的、尖尖地穿过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挤进了我的耳朵里。

“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为什么不唱歌?”我坐在她旁边,我竭尽全力想告诉她我其实和她一样也是个可怜人。可是,不知道为何,我说出来的话给她的感觉却不是这样的,给我自己的感觉也不是这样的。那一刻,我突然为自己感到悲哀。这一层光环罩着我,把原本的我成功抹杀了,剩下的这个我,连我自己都不适应。

从一个乡村丫头华丽变身为总裁妹妹,也的确,天差地别。我的一举一动都被别人高度关注,我一坐过来,那些女生都跟着过来了。

“米脂,别干坐着了,来,一起喝酒吧。”女生们半热情、半讽刺地对她说道。

“我……我不会。”她满脸的惊慌,小手紧紧地拽着裤脚,她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印着草莓图案的t恤和一条花朵状的牛仔短裙,一看就是从街边的地摊上买来的,尽管如此,她已经做到了全力配合着所有人的步调。裙子下面露出两节细长如藕一般的小腿,看上去楚楚可怜。

我觉得我突然对她的亲昵倒害了她,害得她突然被关注,突然承受这些人虚情假意的调侃。这让我一下感觉悲伤,心里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说不出来的憋闷。

我轻轻拍了拍米脂的肩膀,打开两瓶啤酒,递了一瓶给她,我说:“来,米脂我们喝一杯。”

她更像是受到了惊讶,连连后退且推脱。我发现她虽然和我当初一样卑微,但是远远没有我当初有种。

我于是自顾自地拿起一瓶啤酒,直接一口气吹了一瓶。一瞬间包厢里安静了,所有人以无比惊讶的目光望着我,不敢相信潘如书居然会在他们面前一口气喝掉一整瓶啤酒。

我也不想,我知道我辛苦树立一年的形象都随着这喝完的一瓶酒而付之东流了。不过没关系,反正都要散了,今后大家都各自天涯了,谁还会和谁再相遇呢?

我见米脂颤颤巍巍地拿着手里的那瓶酒,满脸震惊地望着我,于是我干脆从她手中夺了过来,我说:“米脂,你一点都没我有种。卑微谁没有过啊,但是你想过要尝试骄傲的滋味么?”

我的声音很小,我是附在米脂耳朵旁边说的,别人都听不到。我觉得我今天晚上像是疯了一样,长久以来压抑着的神经一下崩裂了,就想不管不顾地醉一场,疯一场。

我拿起第二瓶酒正要喝,就被一个人抢过了酒瓶。我抬头一看,是赵秦汉。他把酒瓶夺过去,赌气一样自己咕噜咕噜一口气全喝光,暧昧的气氛顿时升级,包厢里一片口哨声与尖叫声。

“你有病吗?”我丝毫没有给他脸,冷冷地问道。

“我不想女孩子喝那么多酒。”他直视着我,目光炯炯。

“要你管。”我冷冷吐出这三个字。

我发觉我完全变了。彻骨的自卑一旦发生质变,就很容易变成了彻底的自负。现在的我,连我自己都觉得病态,我好像原来的那颗心死了,换了一颗硬邦邦的。除了刑风和【他】之外,我很难再把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哪怕是赵秦汉这样叱咤校园的风云人物,也丝毫不入我心。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在骄傲什么。

他拽着我的手,大力把我拖出包厢,一时间尖叫声更响了,人群中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不知道是谁发出来的:“直觉早告诉我他们之间会有事儿!”

却换来我一声嗤之以鼻的冷笑声。

“你别有病,拽我做什么,搞得好像我跟你有一腿似的。”我嘴里吐出了更加不留情面的话语。

“我想和你聊一聊,潘如书,可以吗?到外面,这里太吵。”他说,语气依然诚恳,没有一丝丝的怒气。

我这样拽,这么不近人情,竟然激不起他一丝丝的怒气?我胸口更闷了,更大一口气堵在了嗓子口,我冷笑着说:“好啊,你把这一箱啤酒都喝完,我就和你聊。”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记忆突然翻转,回到了我最开始认识他的那一天。这句话是他的啊,是他对我说的啊。当时他的高高在上,他的一脸凛冽,他的一脸嘲讽,和如今的我的多像啊!

呵呵,这难道就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的意境吗?他当时对我威风凛凛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会不会也和我一样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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