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挂断电话,让那两个保镖回去,又把地上躺着的一群男人再次揍了一顿,才施施然回家。
刘辛明在叶申出去的时候没醒,但是叶申一进门倒是醒了,连忙问:“什么事?”
叶申摇头,“倒垃圾。”
这么晚了倒垃圾,刘辛明不信,但是他又没听见楼下的动静,所以也猜不出来叶申真正干什么去了,也许叶申有自己的事情吧,刘辛明没有再问,直接躺下睡觉。
叶申却再也睡不着了。
事情真的有点严重了。
今天幸亏被他看到,要是别的时候刘辛明被那些人堵到,怎么可能打的过他们?说不了要受一场折磨。而这件事不解决,刘辛明还会继续受这样的骚扰。他也没法安心去剧组拍戏。
叶申睡不着,又怕惊醒刘辛明,只好睁着眼在床上躺着,各种思绪在脑子里乱跑,最后决定,还是自己承认假扮沈叶算了,一劳永逸,就算被人报复在娱乐圈呆不住也无所谓。
有因就有果,自己造的孽怎么能让刘辛明背锅呢?
早上起来,刘辛明吃了早饭赶去工作,叶申忽然接到ms艺人总监发来的群发邮件,里面是一张体检表,说是让本公司艺人去省人民医院体检,要上保险了。
叶申想了想,今天去的公司的人肯定不少,他要是在体检现场扰乱仪器被人发觉的话,就有点不妙,还是自己先去找个别的医院试一试,要是能坚持住,不扰乱仪器,他就去参加公司的体检,不行就不去了。管他什么保不保险,反正他还有两个多月就合同到期了。到时候再说!
于是自己忍痛掏腰包去了一家医院。
只是结果很不理想,最后他拿着一张血常规的单子出来,医生抱歉地对他道:“真是抱歉,b超仪和核磁共振仪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毛病,这样,改天修好了我通知你再来。”
叶申问:“我不做检查了,把钱退给我行不行?”
医生点点头。
最后的结果是,叶申跑了半天,只做了个十块钱的血常规。
擦,真黑呀!简直是貔貅,只进不出!
转眼到了十二号这天。
就算再怕出事,叶申和刘辛明还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刘辛明是有节目要上,叶申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去。难兄难弟一起赶去晚会现场。
临去之前,刘辛明先开车带着叶申去取了李峰给他借的衣服配饰。
取回家之后叶申一试,很幸运,衣服贴身的就像给他定做的一样,虽说衣服上连标牌都没有,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但是没一处不严丝合缝,这西装一上身,更衬得腰纤腿长臀部翘,衣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看着档次非常之高。
再换上脚下的皮鞋,上好的小牛皮,质感非常好。
刘辛明咂舌,“啧啧,这真是公子如玉啊!擦,把老子比得像个糙汉子一样!李哥对你还真够意思,就这一身加上皮鞋,没个几十万可下不来!”又看看那手表,“啧啧,这表我知道,江诗丹顿专柜价,二十万。”
叶申笑了笑道:“借的!”
刘辛明混的比他好的多,其实也不是穿戴不起这样的衣服手表,说是艳羡他的衣服还不如说艳羡李峰给他操这样的心,这家伙嫉妒他受|宠呵呵!
不过刘辛明自己对叶申也够好的了。他和李峰都拿叶申当小弟一样疼了。有这样的好兄弟,叶申很高兴。就是没见过李峰手下另外一个人,蒋兰生,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人。
叶申看看身上的衣服和手表,这样华丽的衣装,就这么借出去?李哥的朋友可也够大方的。叶申虽然有点狐疑,但是马上要去晚会现场准备,来不及多想,两个人立刻直接下楼开车。
刚打开门,电梯里忽然蜂拥而出一堆人。
人多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一群人都一个打扮,一水儿的黑西装。
当先一个大个子看见叶申,脸上堆了一脸的笑上来,恭恭敬敬地说:“叶先生,我们杨先生让给您送衣服来了。”
叶申一皱眉。
那人一步上前,朝身后挥手,身后的人提着手里的东西都上前来。
“这是西装,这是衬衫,这是皮鞋,这是手表和领带,这是袖扣,香水发胶,这是……”
那是内裤!
叶申黑着脸一伸手把人拨拉到墙边去,拉着刘辛明直接开了电梯门进去了。
电梯门还没来得及关上,那个黑衣大个子连忙扑过来,“哎哎~叶先生,这是我们先生一点心意——”
电梯下行,刘辛明瞪着眼睛看着叶申,忽然忍不住一笑,一指头点在他脑门上:“你个祸国殃民的妖姬!这是祸害了多少人啊!”
叶申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让给你怎么样?”靠的了,不招美女,净招些臭男人,这叫什么事儿!
刘辛明连忙摇头:“不敢不敢,我这么丑,愧不敢当。还是你来吧!”
还有,这么没完没了地痛下去,要消耗多少异能啊?
时间慢慢流逝,在耗费了无数异能之后,痛意终于减轻了一些,邱明意觉得自己的异能现在肯定不足八级了,连七级可能都够呛,他急需晶核补充能量,但是他知道自己随身带着不少备用的丧尸晶核,所以也并不觉得绝望。
但是眼睛似乎被什么糊住了,怎么都睁不开。他好抬起手一边揉眼睛一边回想发生过的事情。
意识慢慢清醒,他清楚地记起自己被丧尸残肢洞穿心脏那一瞬间的事情,在倒地之前他还看见了身体破出的那个大洞,那代表他无论如何没有办法再活下去了。
因为就算是异能者也没有达到失去心脏还能活的地步。
除非,是变成了丧尸。但是变成了丧尸怎么可能还完整地拥有有自己的记忆,还有痛感?
丧尸出现十年,人类都把丧尸给研究透了。研究的结果是,最高级的丧尸会拥有一部分记忆,但是不可能保存住它作为人类之时所有的记忆。
而他什么都记得,他是四岁记事,三十岁死去,几乎二十六年的记忆像昨天一样清晰可辨,他甚至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被小朋友打哭然后又打回去被老师批评的情景。
他也记得十年前妈妈给他**蛋饼的时候回头看他的那个微笑,是那么温馨甜美。
他还记得爸爸每次出去拍电影回来带礼物给他,那时候他最高兴了。他会傲娇地拿着礼物去分给同学朋友,因为他有个所有人都羡慕嫉妒恨的超级影帝爸爸。
他更记得十六岁拿到第一座影帝金杯,到二十岁末世之前拿到第三座影帝金杯的情景。
那时候他是天才少年,是天使下凡,是无数人仰望崇拜的偶像,是他人生的巅峰时刻。
那之后末世来了,他从巅峰跌落地狱,渐渐失去了所有亲人,后来获得了力量型异能,成年累月地在尸山血海中拼杀,异能慢慢升级,声望渐渐增高摆脱废物的称号,直到领着队友们参加最后一次战斗,死去。
脑子里想了不少东西,一生的光景像电影一样在脑中闪回着,所有的记忆差不多都能回想起来。
一生的经历回想完,其实也才过了几十秒的时间,邱明意没有给自己留下伤感的时间,很快就下了结论:他大概还活着。
这个结论让他既欣喜又忐忑。因为他还真的不确定这个结论是不是正确,如果是中了丧尸病毒还在尸化的过程,他得确定自己是不是注射了丧尸解毒剂,如果全丧尸化了就算注射解毒剂也都没用了。
眼睛终于可以睁开了。他花了很大力气把眼睛睁大,想看看自己现在身在何方。
入目是雪白的天花板,感觉了一下身子底下,他躺在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
低头看胸前,盖着的是铁灰色被子。
扭头,床边是个床头柜,上面乱七八糟放着好多东西,烟灰缸、袜子、玻璃瓶子、塑料吸管、啤酒罐子、一团一团用过的脏兮兮的卫生纸……
床头柜旁边是一张淡黄色的木质电脑桌,桌上有一台银灰色合着的笔记本电脑,还有好几个桶装方便面的包装桶,几只一看就没有洗的脏袜子。
这是个小小的卧室,透过卧室门口,外面是一个不大的客厅。能看见靠西墙一套灰白两色的布艺沙发,十分有现代感,只是那上面更加凌乱,堆满了各种抱枕、背包,更多的是衣服,花花绿绿就像垃圾堆。
沙发前面是个茶几,也堆满了不知道什么的垃圾。
茶几对面的墙是一台很薄的电视机,是挂在墙上的。
再边上就是大门,门边地上有块门垫,垫子上扔了无数双横七竖八的鞋子,有各种样式的男式皮鞋也有花哨的运动鞋、板鞋。
从卧室到客厅,地上也丢了不少形形□□的垃圾。
看来房子的主人是个不修边幅到愿意睡在垃圾堆里的的年轻男人。
但是不可否认,除去这些凌乱的垃圾,这房子却是邱明意在末世中从没有见过的精致美观。
雪白的墙壁,精美的灰白两色带雪花的瓷砖地板,家具也够新够漂亮,窗帘是白色底上面排列着小朵小朵闪着珠光的紫色郁金香。
虽然有点俗气,但是不可否认十分精致美丽。
末世里还有人有闲心这么布置房子?看样子倒是很像末世之前的房子。
但是邱明意还顾不上这些,稍微观察了一下环境觉得没有其他人更没有危险之后,立刻把注意力转到自己身上来。
身上皮肉还是好好的,就是有些过分的白,而且白中透着一层灰气死气。
难不成真的中毒了?邱明意心里咯噔一下,立刻动用异能查看全身,几分钟后他松了一口气,身上没有其他伤口,体内也没有丧尸病毒存在的感觉。
伸手把床头柜上一只茶杯拿过来,稍微一握,碎成了粉末。
很好,异能还在。虽然好像是降低了不少,但他并不特别担心,只要能及时补充晶核能量,就一定会补回来的。
只是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是健康的蜜色皮肤,什么时候连肤色都变了?而且比以前瘦弱了许多,手臂就像皮包骨一样细。
难道是昏迷的时间太久给闷的瘦了白了?
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事,他也不在乎自己是什么肤色。至于瘦一些,这更不打紧,多吃一点补一补就回来了。
既然没有变丧尸,那么这一次猎尸完成之后,他就真的打算退休了。
他已经看好了一个地方,风景很好,基地设施建设的也很完整,几乎恢复到了末日之前的城市水平。
那里的房子虽然贵,但是他有这么多钱,足够买个小别墅好好过过风平浪静的小日子了。
邱明意用手摸了摸到胸口那个位置,猛然想了起来,他这里,应该有个大洞才对啊!
就算没有变成丧尸,那受伤的皮肉也不会完好无损,甚至一点痛感也没有吧?而现在那里的肌肤平整光滑的很,一点被伤到的痕迹都没有。
而且心脏被击碎的人还能活?
就算是异能者满天飞,他也没听说谁没有心脏还能活。
邱明意立刻掀开身上的被子下了床。
王墨璋坐车回到公司,姜然正好带着一个资料袋回来,递给王墨璋,“老板,刚调查来叶申先前的资料,还有跆拳道馆打架的事情,也查清楚了。我没看,您亲自看吧。”姜然很聪明,叶申的事情是老板的私事,别人知道的越少越好。随意插嘴,万一触犯忌讳就不好了。
王墨璋翻了翻,最上面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在跆拳道馆跟叶申打架的那些人来自本市一个酒吧,酒吧老板叫金戈,外号金哥,在酒吧街有点小势力。王墨璋没听说过,毕竟这些人离他的生活太远了。
但是金戈为什么会跟叶申在跆拳道馆打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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