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宁馥带着一种忐忑的疑问入睡。
第二天,她又到了天桥上。
这一回,小陈不再搭理她了,只是自顾自地拉他的二胡。
宁馥这一次在天桥上呆了一整天。
她从早上八点就到了,比小陈去的还要早。站在平时他乞讨的地方有点太古怪,她挑了个有垂柳的地方,拿一本书装作早读的学生。
过了一会,小陈来了。
大陈照旧用那根木棍牵着他,这条路他们走过许多遍,上天桥的台阶一共六十多节,走上来没有一个磕绊。
大陈把小陈领到惯常的地方让他坐下,“今天太阳大,中午我给你带水来。”他又嘱咐了两句,转身走了。
宁馥在小陈的讨饭缸子里放下一张十块钱。
这应该是小陈今天“开张”的第一笔钱了。而且还不是小数目呢——大多数人给得都是一元、五角和一角的钢镚或纸币,五块钱的都少。
小陈的耳力很好,他听出了宁馥的脚步,朝她点了点头。
两个人这段时间说过的话,总共加起来也不到市局,但却莫名地培养出了一种默契。
——小陈虽然脾气不好沉默寡言,但也还算是个“称职”的乞丐,路人给钱,他都会说上句谢谢,再加上一两句吉祥话。
可宁馥给钱,他就只是点头致意,似乎知道对方在意的也不是那一两句“好人一生平安”。他也就不浪费口舌了。
宁馥更像一个付费的听众。
小陈又拉起《二泉映月》。
他拉完这一首,有换了一首喜庆的曲子,有路人走过,瞧见他眼盲,也掏出一两块钱扔进那个搪瓷缸子里。
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小陈就停下琴弓,嘶哑地说:“谢谢,谢谢,好人啊,谢谢你……”
又过来两个女孩子,体贴地弯腰放两张纸币,他也能从面前空气的流动感觉到人家的动作,又开口说:“谢谢,谢谢,好人啊,谢谢你们……”
宁馥数了一下,这一上午的工夫,算上自己那十块钱,小陈已经赚了五十多。
对于一个乞丐来说,这绝对是个可观的数目。
到中午吃饭的时间,宁馥问:“我给你买一份饭吧?你也一上午没喝水了。”
小陈在这里要饭堪称“孑然一身”,只有一张破塑料布和几张旧报纸垫在屁股底下,除了一把二胡和装钱的搪瓷缸子,啥都没有。
小陈冷漠地拒绝了她。
“不用,”他的语气听起来很不耐烦,中间还带着一丝隐约的愤怒,“我有人管!”
他看起来极为暴躁,那样子像是随时准备捡起地上的砖头砸人。
宁馥退开了,“那我吃完饭再来。”
小陈没有再理她。
宁馥其实并没有走远。她只是下了天桥,找了个就在路对过的小饭店,跑到二层去给自己点了个工作套餐,特地挑了一个靠窗的座。
从她这个位置,刚好可以望见天桥上的情景。
原女配在她的脑海角落里冷嘲热讽——这有什么好看的?明明只是最简单的课程期末作业,却偏要搞得像在追踪什么惊天的大新闻一样。
她最烦这样的人,一副我最认真我最正义我最有理想的模样,管天管地管别人是不是阳光健康,其实根本是自己最没本事!
都说社会太现实,可难道让社会变成这样的,不是每个人的现实么?
因为人都是贪生且趋利的。
只要你过得好,没人在意你用了什么手段,他们只会羡慕你,然后暗自恼恨为什么好机会没有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若要拿游戏来比,这就是个全员恶人的局。想要胜利,就要能狠心,能取舍,能放弃底线。
她是林氏报业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她本该拥有优渥的家世,疼宠她的父母。
她不应该坐在这个满是油烟味的小餐馆里,盯两个乞丐的梢。
在原女配心中,这个不知打哪来、还霸道地占据了她身体的“孤魂野鬼”,也是个和林越越一样的傻子。
看看吧,她连最简单的采访选题都搞不定!
原女配现在是干看着干生气,即使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无法让自己的意识操控这身体哪怕一根手指头。
她直接在宁馥的脑海里气到自闭了。
与此同时。
大陈来了。
他手上提着个塑料袋,从中拿出一个破旧的保温瓶递给小陈,看着小陈猛灌几口水,又从中取出个馒头来,掰了一半递给他。
小陈就一口水一口干馒头地解决了午餐。
他吃那半个馒头时,虽看不到表情,但动作显得格外小心翼翼,显然很珍惜这顿饭。
他们说了几句什么,宁馥离得太远,根本听不见动静,也看不清嘴型。只见大陈弯下腰,从地上拿起那只搪瓷缸子,将里头的钱倒进那只塑料袋里。
然后又叫小陈站起来,给他挪了挪位置,将塑料布换到有些树荫的位置,省得他长时间地在太阳下暴晒。
然后大陈就走了。
宁馥叫店家打包了一份青椒肉丝的盒饭,重新回到天桥上。
“我刚刚去吃午饭了。你吃了吗?”
她问小陈,语气欢快,像一个善良单纯而不知人间疾苦的女大学生。
宁馥将手中的盒饭揭开盖,青椒炒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给你也点了一份,你虽看不见,但是应该能自己吃饭吧?店家没给勺子。”
她也不怕伤了小陈的自尊,自顾自地道:“你也不用谢我,这饭只花十二块钱,你待会拉二胡给我听就行了。”
“啪”地一声,是一次性筷子被掰开的声音,她还特地磨了磨筷子上的毛刺,将筷子放进小陈的手中。
小陈却并不领宁馥的好意。
他猛地一甩手,那筷子就立刻被甩了出去,滚出老远。
“我吃过了,不饿。”
他说完,自顾自地拉起了二胡,仿佛不打算再和宁馥说任何一句话。
青椒肉丝盖饭就在旁边冒着香气,他也无动于衷。
一个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男人,即使因为常年行乞,营养不良身体不好,但也不该只吃半个馒头就饱了。
若说他患有重病,可除了眼睛盲了行动不便,身上脏兮兮地发臭,却还有力气拉上一整天的二胡。
他为什么不吃呢?
是不想,还是……不敢?
她注视着小陈的脸,他蒙着白翳的眼无神地注视着前方,因为要博人同情博人眼球,因此也不能戴墨镜。
《二泉映月》的曲调又响起来,琴声悠扬,第一段快要结束的部分,又重复了。
明日高悬,正是下午两点最热的时候,宁馥突地打了个寒颤。她猛然若有所觉地一回头——
大陈站在天桥下,正望着他们。
大陈似乎只是不放心自己这个瞎子小兄弟,见宁馥转回头来,还朝她招了招手,然后便转身离开了。
宁馥一颗心激跳了几秒,这才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她虽然快穿过无数的言情世界,什么霸总的小黑屋啦,反派的“爱心锁链”啦都经历过不少,自认也是见过世面的,可却从来没像此刻一样,有被吓到。
事到如今,那一丝怀疑已经盘旋成一团浓重的疑云,笼罩在宁馥的心上。
追寻真相,这是记者这个身份与生俱来的本能和冲动,是恐惧无法驱散的。
——即使她现在还根本算不上个正经记者。
小陈果然还会理她。
哪怕他一次次做出拒绝的姿态,甚至紧闭双唇,言语动作无不透露出不耐和暴躁,但只要宁馥没被他吓走、依旧蹲在他旁边时不时地问些问题,十个问题里他会回答一两个。
哪怕大多数是简单的点头、摇头、“是”或“不是”,这也已经是非常大的突破了。
“其实你一天能讨到的钱不算少。”宁馥笑笑,小陈面前的搪瓷缸子里已经又铺了薄薄一层硬币和几张纸币了,“你不怕有人欺负你瞎,把你的钱拿走么?”
她说话直白,倒不想那些个估计他眼睛,讲话小心翼翼的大学生。
小陈对一个施舍的路人道完谢,说道:“不会。”
他倒是很笃定,冷淡道:“有我哥呢。”
宁馥眨了眨眼。
她搜索了一下回忆,至少在原女配的记忆中,从一入学,好像就没怎么在学校附近这两个位置看见过大陈小陈以外的乞丐。
似乎也没发生过抢地盘欺负人或者乞丐们打架斗殴的事件。
可能是地盘已经划分好了。小陈有他哥“撑腰”,没人敢来欺负他是个瞎子。
宁馥看他手上似乎有茧子,便道:“能给我看看你的手吗?”
小陈有些警惕,但似乎是想到宁馥这些天来的“诚意”,将手伸了出来。
常握琴弓的位置确实都有一层茧子。
茧子是老茧,他手上还有些细碎的伤痕,可能是这些年伤到的,又或者当初在工地打工时难免的伤口,但依旧无法遮盖那拉琴磨出的印记。
如果不练上十几年,是磨不出这样的老茧的。
宁馥又问:“你练琴很久了吧。有多久?”
也许是想到练琴的不易,小陈的声音低沉,“我是瞎了以后才开始练琴的。四五年了。”
如果是真的,听到这故事的人免不了称赞一声天才,一个盲人,在失去视力以后才开始练习二胡,如今还能拉的似模似样,期间付出的辛苦努力,绝对不是常人能比。
但因为带着怀疑之心,所见便处处有蹊跷。
他手上的茧子,那模样绝对不止是练琴四五年能磨出来的。
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眼瞎后练出二胡技艺的故事,让小陈的行为与其说是乞讨,不如说是卖艺。后者显然更令人尊敬,——
也能得到更多的钱。
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下来,小陈又拉了一编《二泉映月》。
这可能是今天的最后一遍,因为他该回“家”去了。他开始整理,摸索着将琴弓数组起来。
宁馥忽然道:“你今天一共拉了五遍二泉映月。”
小陈的动作一顿。他似乎没想到宁馥会听得这么认真,连次数都给他数出来了。
她接着道:“按照这样的频率,就算你三年前才开始到这里拉琴乞讨,一年算你三百天,一天四次,三年,就是三千六百回。”
“三千六百遍《二泉映月》,你为什么会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出错呢?”
盲人的呼吸突然粗重起来,他猛地抬起头,在这路灯还未亮起,月光尚且昏暗的铁灰色黄昏里,已经瞎了的两颗白蒙蒙的眼珠似乎准确地找到了宁馥的方位,死死地盯着她。
就像他们突然对视了一样。
宁馥悚然一惊。
小陈起伏的胸膛却突然平复下去,他的眼睛刚刚迸射出的一丝微光也飞快地消失了,在昏暗的光线中,两只眼睛就像死鱼的眼珠子,动也不动。
他冷漠而平淡地反问:“我拉错了吗?”
看起来,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件事,“可能是最初学的时候就学错了吧。我是个瞎子,看不见谱。”
“小姑娘在这里一整天嘞。”
背后突然传来人声,宁馥一回头,大陈正站走过来,手里拎着木棍,“我中午看见你啦,好心肠。”
大陈道:“不过他身体有病,不能吃油腻的,你给他买饭他也不会吃的。”
宁馥笑笑,“我也是第一次见盲人拉琴能拉的这么好,你弟弟真厉害啊。”
大陈仿佛与有荣焉,他道:“他是下过苦功夫。害,我们就是这个命,会拉二胡又怎么样?还不是在街上要饭!”
他打量了一下宁馥,问道:“你是这里的学生吧。”大陈漫不经心地朝学校指了指,“要交期末作业?采访的话你找这个闷葫芦没用的,找我吧,我给你说。”
他轻车熟路,“可以拍照,如果录像就要加钱。”
宁馥惊喜地道:“真的吗?那我明天采访您行吗?”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今天没带设备。”
大陈点点头,“行啊。”
宁馥一副怕他反悔的样子,急忙与大陈约定了明天的采访时间,说好两个乞丐要一起出镜。
大陈将棍子伸给小陈,拉着他走了。
宁馥望着他们的背影走下天桥,她从另一头下了天桥,远远地跟在后面。
离学校一公里多,有一处棚户区,算是城中的贫民窟,老居民许多都搬走了,住在这里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很多外来的小商贩为了图便宜,两三家合租一套平房的都有。
政|府也治理过几次,但这片区域,就如同这一线大城市光鲜亮丽外表下的癣芥之患,总是难以根治。有的人走了,总有人又住进来。
二陈,就住在这片棚户区最外围、最偏僻的一个小平房里。
宁馥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位置,没有立即跟过去。她先在别处吃了个晚饭,然后给自己的设备充好电。
手持微型摄像机,一直就装在她随身的背包里。
与此同时,她能感受到,脑海中的原女配的情绪,也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担忧了。
她不傻。相反,她是太聪明了。
即使没有宁馥的任何提示,她也和宁馥想到了一起去,她意识到这两个乞丐有问题,而且很可能是隐藏着一个可怕的、危险的大秘密。
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如果此时她能够把控自己的身体,她绝对要立刻回宿舍去!
为什么不能老老实实做完原本简单到无脑的作业?!为什么非要刨根究底?!为什么非要这么敏锐?!
事到如今,原女配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占据自己身体的“孤魂野鬼”并不是她心中暗自咒骂的“蠢货”。
虽然她显示出令人绝望的正义感和非常能惹麻烦的执着,但她也的确有一双如刀的眼睛。
只盼她这份细致敏锐能让她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夜深了。
凌晨十分,街道上几乎已经没了行人,车流也变得极少,偶尔驶过的汽车远光灯照到喝夜酒正在路边呕吐的醉汉。
宁馥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来到了那片棚户区。
她打开了摄像机,电池满格,画面也还算清晰,不过因为光线所限,有些模糊的噪点。
棚户区里还有些人声。
这里住的小摊贩们有的刚出摊回来,因为用水和公共厕所的分配时间吵吵嚷嚷,但这些声音也只是隐隐约约地传过来,那种烟火气的温暖,似乎也被隔绝在外。
宁馥接近了二陈住的房子。
两个乞丐能住进这里,成了不再流浪的人,是因为这房子本就没有主人。
它在棚户区里都算是最偏僻的,离大街最远,靠着一条死胡同,连狗都不去里头拉屎。
而且这屋子也实在太破了,连那些为了攒钱,抠得要和别人挤一张床的小贩们也不愿意来住。
屋子是砖房,但墙砖已经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古董,酥得直掉渣。房顶盖着瓦,隔几片就有一块碎的,想必下雨的时候屋里水声也不小。这应该是很久以前人家用来堆放煤炭储存蔬菜的小房。
屋子后面堆着一些杂物,编织袋中鼓鼓囊囊地装着东西,看形状像是捡来的易拉罐,袋子上却已经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灰。
宁馥尽量放轻脚步,无声无息地靠近。
她知道这举动有些大胆得过火,但她必须要求证,才能有针对地准备明天的采访。
——才能决定……她拍摄的东西到底是采访的背景素材,还是报警以后的呈堂证供。
小房窗子很高,安着几条栅栏,宁馥点起脚尖才能够得着窗玻璃。
摄像机的屏幕上代表“正在录像”的小红点安静地一闪一闪。
宁馥望向屋内。
没开灯,二陈可能已经睡了。
屋内黑黢黢的,宁馥只能靠着外面的那一点点月光才能勉强看到窗户旁的陈设。靠窗的墙边是床,看不清有没有躺着人。
下一秒。
摄像机的屏幕中,玻璃后面,猛然出现了一张人脸!
宁馥的手猛然扣紧墙砖,几乎要惊叫出声!
那瞎子乞丐的脸隔着玻璃,灰白的眼睛直直地对上她!
小陈无声地做了个口型。
电光石火间,宁馥几乎是跟着他的口型喃喃,才意识到他在说什么。他说——
“快逃!”
作者有话要说:别害怕,正义下章就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