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酒首销失力,作为酿酒人的谭昭却并不沮丧,毕竟这可是天道爸爸“催生”出来的酒,他相信肯定不会滞销的。
“你带着酒要去干什么?”
谭昭轻松地提着酒箱,像是带着红酒去赴友人之约一样:“不是你让我去解决外面那天大的麻烦吗?”
霍金利一噎,伸手赶人:“去吧去吧,赶紧去!”
霍家别墅外面,本来就有不少盯梢的人或非人类,只不过他们碍于沈还英强大的力量不敢进来而已,谭昭提着酒箱出去,不过喊了两句,就有车过来,将他接到了一处僻静的宅子里。
西里尔正在把玩那个装了一半血腥玛丽的酒瓶,这段时间里,他不止一次想要拔开酒塞将里面的液体吸干,但都在最后一刻忍住了。
特别是在李牧被放回来之后,他的勇气越来越衰弱。
从人变成血族,需要放弃很多东西,而从血族重新变成人类,很显然……这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李牧的身体状况不仅回到了从前,甚至还失去了味觉和嗅觉,而身体器官,也有不同程度的损耗。
沈还英果然是沈还英,打人果然挑最痛的地方打。
“你这提的什么东西?”
谭昭看了一眼西里尔,将手里的酒箱提到茶几上放下:“你想要的东西。”
“沈还英,我真看不懂你。”
谭昭熟门熟路地给自己倒了杯水,浅浅喝了一口才说话:“看得懂如何,看不懂又如何?”
西里尔捏着酒瓶的手一紧,又迅速将情绪尽数隐没:“你说得没错,像你这样的强者,从来不会管弱者的想法,曾经我也和你一样。”
谭昭并未出声,他虽然不太喜欢西里尔,但此时此刻,他只需要做一个聆听者就足够了。
“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你是我见过为数不多喜欢遵守规则的强者。”亲王逝去,血族重新被洗牌,往常西里尔都会浑水摸鱼,但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还约束手下,不准对狼人和教会出手,这在以往,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你这些东西,我想要,并不代表其他血族也想要,拥有过强大的力量,再要割舍,并不是所有血族都是亲王大人,你明白吗?”
这几句话,真算得上是西里尔掏心掏肺的言语了。
谭昭却保持着莫名其妙的乐观:“你知道这酒,我本来准备酿藏多久才能达到效果吗?”
“多久?”
“三年。”
三年对于血族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很多血族陷入长眠,都是三十年起步的。但西里尔却并不喜欢听到这个数字。
三年的时间被缩短成了三天,这说明什么?西里尔抬头,脸上情不自禁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难怪你这么胸有成竹地上门。”
“不,我只是给你多一个选择而已。”
西里尔一哂笑:“你可是太能抬举我了,为什么不找长老会?”
谭昭理直气壮地摊手:“我又不认识他们,相较于他们,还是你看上去更靠谱一些。”
西里尔:……
谭昭空着手从西里尔这边出来,就马不停蹄去找了那三位纯血狼人,相较于难搞的吸血鬼,狼人这边他并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又或者是,狼人的衰弱有迹可循,他只是用“忘川”将之摆到了台面上而已。
反正他有送走血族亲王的前科在,狼人们根本不敢对他动手。
做完这一切,霍少别墅前,就只剩教会的一拨人了。谭昭没找上去,却被雷克小哥堵了个正着。
“沈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瞧瞧,人展现了自己的实力,这连称呼都变了。谭昭挑了挑眉,指了指旁边的水吧:“不介意的话,就这里吧,我正好渴了。”
天气炎热,水吧没什么生意,两人坐在吧台上,气氛倒算不上僵硬。
“你想说什么?”
雷克看了一眼水吧后头无聊到打游戏的店员,轻声道:“沈先生您的才能,非常令人惊讶。”
“多……谢夸奖。”
没想到还有商业互吹这一趴,谭昭正尝试着夸两句,就看见雷克朝他摇了摇头:“我为我当初的无礼向您道歉,但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对方这么礼貌,谭昭也不好拒绝,就作了个请问的手势。
以免被人听去,雷克切换了法语开口:“吸血鬼都是罪恶的,您为什么要……”
虽然雷克已经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但谭昭还是听出了几分愤慨。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杀光他们?”
谭昭挑了挑眉,一副你们教会都不做这种事情,却要他来做,会不会太双标的模样。
“我……”
“我虽然不知道你跟血族有什么瓜葛,或许你会觉得我不过就是站在外人的立场上说些不痛不痒的风凉话,但我可以说,我已经做到我所能做的极限了。”谭昭晃了晃杯子,冰块发出好听的碰撞声,“我并不是制裁者,也不是上帝,你太瞧得起我了。”
“介意听一个故事吗?”
“愿闻其详。”
谭昭就在水吧听了个老套又狗血的爱情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雷克的朋友,但一个故事以“我有一个朋友”开头,往往都是“无中生友”系列,他难得体贴地没有戳破,甚至都没有做任何评述。
因为谭昭一旦做下决定,就不会因为任何事而动摇。
“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转眼,大三的上学期就开课了。
在蓝调经理一天三顿的问候之下,谭昭终于勉为其难重回酒吧上班,只是熟客们发现,再也没有神颜帅哥来找lee小哥了。
怎么说呢,lee小哥虽然依旧帅得炸裂,但帅哥plus是真香啊,可惜没的看了。
“这么可惜吗?”
“当然,帅哥是全人类的共有财富,lee你该不会是想独占吧?”
谭昭将调好的酒液倒入杯中,推到客人面前:“这我可没有法子,客人要不向我们老板提提建议?”
“好主意。”
谭昭不置可否,他在蓝调工作久了,对这些熟客也大概了解一些,他熟练地调酒,却是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用武力威慑过后,又拿忘川堵住血族和狼人的嘴巴,谭昭终于重回了平静的大学生活。
当然他也没忘记请李为吃饭,李为虽然不记得了,但一说吃,跑得比谁都快。
“哎,系花最近真是多灾多难,听说她出国治腿去了,老沈你知道不?”
正在客串给人当治腿医生的谭昭:“……不,不知道呢。”
“一看你就不知道,连班群都不看的人,你知道你这一开学,学校里多了多少尖叫女孩吗?”李为吃着麻辣小龙虾,这吐槽来得也是够犀利的,“你就是个没有感情的少女杀手,还管杀不管埋那种!”
谭昭:……这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啊。
“别这么说嘛,我在学校里,已经很低调了。”谭昭自觉无辜,难得为自己辩驳了一句。
“说起来,大三好多人都准备考研了,老沈你……”
后面聊的,就是些课业啊课题之类的东西,谭昭还没忘记原主的心愿是要正常毕业,而不是搞非人类。
系统:你居然还记得,好棒哦。
[你这个棒读的语气,还能再格式化一些。]
系统:我还以为你玩嗨了,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呢~
[我像是这种人吗?]
系统:是啊,你不是狼人盖章过的狼灭嘛,名副其实了。
这种系统,一天不损他就不皮痒,谭昭都懒得理它。
三个月后,任璇的腿终于被某蒙古大夫宣布完全康复,系花重返校园。
“老沈,我怎么觉得系花每次看你的眼神,这么幽怨呢。”
谭昭:“……你的错觉。”
李为不信,但他没有证据。
但李为没有,霍少有啊,他不仅有,还有大把的证据,真是天可怜见啊,系花这三个月经历的“治疗”,完全可以列入人类嗅觉耐久度考验十集考题,且绝对少有人能承受那种。
想起那股“夺人嗅觉”的味道,霍少都觉得忘川酒的味道简直是琼浆玉液了。
很难想象,这两样东西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沈还英,幸好你没有报考医学,不然你可能会遗臭万年。”霍少心有戚戚焉地下了结论。
曾经在某个世界祸祸过一整个世界嗅觉的谭某人:……
“咱能说点新鲜的事情吗?”
霍少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狼崽,他想了想,道:“前两天我送系花回家,遇上李牧了。”
“哦?”
“他好像真的完全变回人类了。”霍金利说着,“他眼睛里对歌者的迷恋完全消失,甚至看着系花,居然带着厌恶和憎恨。”
这话,谭昭就没接,毕竟按照仇恨度来讲,他才是拉得最高的。
“他还想打我?第二天我就告诉我爹,他现在应该已经在出国的飞机上了。”霍金利语气平静地开口。
谭昭终于还是没憋住,问了一个很想问的问题:“你和系花,不会真的……”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狼崽瞬间跳起来打人,并且立刻转移话题,“你知道你那个什么假性忘川,销量还不错的事情吗?”
谭昭:……好烂的借口,都懒得戳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