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章(1 / 1)

那位壮硕的劫匪外号“火酒”,这次来到阿尔比恩也是为了寻访失落的珍珠圣像。

在公元前好几个世纪,地中海附近一圈海洋民族,比如迦太基、迦南、腓尼基等都供奉着异教神祇,在奇异怪诞的多神信仰中,大衮被认为是海洋的主人。但后来罗马征服了地中海,随着罗马建立了三位一体的一神教,那些更加古老的神祇庙宇被拆毁,祭司被屠杀,圣像被焚烧,仅有少部分仓狂出逃保存了下来,珍珠圣像就是其中一件宝物。当陆地被大一统的神权控制,但在海洋之民众却悄悄流传着禁忌的名字。

随着后来新大陆的发现,越来越多的海盗活跃在加勒比海,这尊被隐藏已久的珍珠圣像也准备运往那里,信徒们希望为它建造一个祭祀用的神庙,以恢复淹溺之主的少许荣光,在遍地土著的新大陆,教廷的力量比旧世界更加薄弱,建立异教信仰也更加安全。

可惜的是,运送圣像的船出发后就再也没有消息,所有人都以为它沉没了,大衮一定是厌倦了信徒的怠慢,所以收回了祂的恩宠,让祂的圣物回到了自己怀抱。

但最近在黄金三角航线打捞出的一艘沉船说明了事实真相,两百多年前,正是这样一艘带着异教蛮荒风格的鱼人船首像的船,载上神圣的珍珠圣像驶向大海,然而它侧舷的弹孔和断裂的桅杆,说明它显然经历了一场恶斗才会沉没。

既然圣像并非被神祇收回,而是落入他人之手,那作为信徒有必要去追回。

“快乐罗杰”因为缺了一只眼睛,特征比较明显,所以打探消息只能由“火酒”去完成。这个时代早已不是海盗受人尊敬的时代,在西班牙的海上霸权落幕后,各国王室也纷纷收回了私掠证,不再支持海盗活动,反而把海盗列为处以极刑的重罪。以“快乐罗杰”的形象去打听,恐怕在邦德街那样的高端购物区会引起警察的注意。

虽然线索还没打听清楚,但“火酒”和“快乐罗杰”对于接下来的行动都有各自的看法。

“火酒”认为,得到圣像后就可以号令其他信徒,应该赶紧在别的势力之前找到它,可“快乐罗杰”不那么想。

“现在已经不是海贼的黄金时代了。”他说。

工业革命后海运的货物从金银变成了各种产品,海盗即使打劫了一堆棉布什么的,也无法顺利销赃,于是整体信众比起大航海时代无疑少了许多。在自己实力薄弱的情况下,“快乐罗杰”认为不应该先想着成为领袖,要好好制订计划,必要的时候要与别的信徒联手。

两人争执了半天,最终“火酒”还是勉为其难同意了他的意见。

从金丝雀码头的“座头鲸酒馆”走出来,“火酒”先去衬裙巷搞了一身还算过得去的行头,才租赁了一辆马车向西敏寺区驶去。那里是阿尔比恩政治中心,有一堆装腔作势的贵族和自命不凡的王室,也是秘警守卫最严密的地方之一,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想去的。

他先找了几处地下势力中比较有名气的扒手团伙,付费向他们的头儿询问了手中碎片可能的来历,然后才去邦德街几处巴黎来的裁缝店打听消息。

这些高端定制店铺对绣工自有一套讲究,也能区分究竟是哪家店的产品,因为每一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在用大量金钱撬开裁缝学徒的口后,“火酒”如愿得到了定制那件礼服的顾客名字,据说每次都是是一位叫尤利西斯·若苏埃·德·费雪的法兰西裔爵士的仆人前来订货,他也是这家店的常客。

“火酒”这样铁骨铮铮的直男就算想破脑袋瓜也猜不到,一名年轻法兰西男人会给另一男人(伪)定做昂贵的从里到外全套各种礼服、衬衫、晨衣、长筒袜等等,还每个季度都送,就算有人这么和他说,他大概也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然后顺便爆个粗口。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件衣服一定属于那位尤利西斯爵士,千真万确。

从裁缝店走出来,“火酒”越想越是邪火四溢,为什么他一定要乖乖听“快乐罗杰”的话不可?他又不是“快乐罗杰”上过的婊|子生的。

先不管“快乐罗杰”的告诫,直接去找那个法兰西娘娘腔,假装成普通匪徒的样子,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那就从他手里夺回圣像,如果是超凡者再看看情况,只要自己不展现自己的超自然力量,对方也不会察觉自己。

总而言之就是凭借身体素质,揍那个狗娘养的小白脸,他只要不是超凡者,肯定揍不过自己。

从礼服碎片上精美的绣花来看,糙汉子“火酒”已经认定那个法兰西佬不是什么正经男子汉,多半是些涂脂抹粉,和女人差不多的玩意,他一个手指就能摁倒了。

而这几天温斯洛由于缺乏“盐”为材料替人偶充能,爵士先生只好更多使用伦敦街头的出租马车,也给了“火酒”绝好的机会,于是就出现了现在一幕。

不过“火酒”千算万算也想不到,该死的法兰西佬竟然不会说阿尔比恩语?!

这些傲慢自负的法兰西白痴!他早该想到了,虚荣高卢鸡总说什么法兰西语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并拒绝学习其他任何外语,而这个小白脸爵士来伦敦还不到十年,以法兰西人的平均水平,当然还不能掌握他们认为粗鄙的语言。

想到这个,“火酒”骂骂咧咧地用弯刀挑开下水道井盖,另一手准备去拽那倒霉的法兰西佬。在街头绑走一个贵族肉票再走到金丝雀码头的据点太不安全了,他认为还是从下水道离开更好。

然而不知怎的,左手有些抬不起来,木木的。

就在他试图检查一下时,突然耳边传来的破空声让他机敏地向后一跳,一柄巴掌长的手术刀插在他刚才站的井盖旁。

“已经发现了吗?比我想象中生效得慢一些。”刚才只会懦弱冒出听不懂法兰西语词汇的青年用纯正的阿尔比恩语说。

阿尔比恩语有许多口音,但就连首都伦敦腔也被视为工人阶层的市井俚语,真正的王室和贵族发音没有任何口音,有一位国王曾傲慢地宣称“阿尔比恩语没有方言,有的只是‘真正的阿尔比恩语’和‘错误’”。

而刚才那句话绝对不带任何地方腔调,甚至比“火酒”本人的北部口音更加标准。

这只坏狗!他竟然耍了自己!

“什么时候做的手脚?”

“你猜。”

事实上在“火酒”逼退车夫,掀翻马车时,尤利西斯就注意到他手臂上骷髅海妖的刺青,有些像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教派图案。他旋转了手上一枚戒指的宝石,让内侧弹出一根双向的空心针,并操纵自己血液产生一种带麻醉效果的神经毒素,作势挣扎,让空心管把含有毒素的血导入“火酒”拽着他领口的手臂,然后假装不懂阿尔比恩语磨蹭时间,等待生效。

不过那衣服碎片好像是伊薇特的。

尤利西斯走到下水道口前,踢了踢井盖将其归位,他印象中,骷髅海妖刺青是一位海洋古神的信徒,说不定能力和水有关,必须堵死这条路,避免那人从下水道溜走。

“火酒”看了他的动作更加心惊,看来对方是位心思缜密的家伙,多半就是传说中的秘警了,早知如此刚才应该直接跳下去,只要进了水中,自己再不济也能跑掉……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能找到我,但希望你接下来坦诚一些,避免让自己陷入某些糟糕的境地,相信我,你不希望事情发展到那个地步。”

“你想从我这里知道什么?”

该死,手臂越来越麻,半边身子都快失去知觉了……

“这次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同伙有多少,联络地点在哪里,诸如此类。你的态度将会会决定,我是否给你缓解毒性的药剂。”

“你个狗娘养的在威胁我?!”“火酒”怒喝。

“我只是告诉你最正确的选择。你的同伙放任你单独行动,他却安全地躲在背后操纵?这才是你遭遇如此困境的直接原因,不是吗?”法兰西人露出善意的微笑,“这种神经毒素的效力很强,如果不快点做出决定,或许你下半生只能在沾满自己臭烘烘排泄物的轮椅上度过了,那样的下场比死更难受。”

“不要白费心机了,陆地仔。”“火酒”提起最后的力量,竖了个中指:“不过你这个狗娘养的小白脸倒是说对了一条,与其变成那样,倒不如……嘿嘿,可惜火酒大爷没有死在最狂暴的风浪中,反倒在伦敦这样的小阴沟里翻了船。”

尤利西斯眼睛一眯,就在他视线中,那粗野汉子身体渐渐鼓胀,原本古铜色的粗糙皮肤也变得苍白、光滑和潮湿,并肉眼可见地快速失色和透明,显露出清晰的肌肉结构,但很快连更下层的血肉肌理都仿佛融化在浮尸般的青白中了。

这混蛋竟然自己选择了畸变……

如果转化完成,恐怕那点神经毒素对他就不起作用了。尤利西斯伸手向马车暴露的底盘,把钢管的车轴用力扯下,走向了那团摊在地上蠕动的不定型肉团。

刚才还是一个威猛的壮汉,此时肌肉骨骼已经尽数溶解,变成一团像是蛞蝓似的半透明东西,唯有内脏还保持着人类的形状,在煤气灯微光下不甘地抽搐着。

鸡蛋粗的钢管被高高举起,然后猛地落下,一次、两次……

仿佛捣烂肥肉似的滑腻声音在夜风足足响了五分钟。

直到街道尽头响起两双皮鞋的脚步声。

“警官,就是那边!”

听起来像是刚才逃跑的车夫。

尤利西斯掀开井盖,用钢管把那一摊碎肉迅速扫了进里面,自己果断也跳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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