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装饰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赤诚的年代 > 第24章 火热五月

第24章 火热五月(1 / 1)

“你这孩子,离我们那么远干嘛。”马氏走过去将许正阳拉到身边,“你爹和我要告诉你一件大喜事。”

“大喜事?跟我有关?跟清月姐姐有关?”许正看着父母,搞不清楚情况。

“是的。我们和你王世伯都觉得,你和清月两人郎才女貌,蛮般配的,决定将你俩的亲事定下来。我们也想听听你的看法。”许广言道。

“啥,我和清月姐姐定亲?”许正阳眼睛睁得老大,着实给吓了一跳。

“佛儿,清月出身名门,又一直在你王世伯身边,教养良好,长大后一定是位温良娴慧的大美人。”马氏在旁边说道。

“爹,娘,有没有搞错,我才六岁,这也太早了点吧。再说了,清月也才八岁,你怎么就知道她长大后一定就温良娴慧,小时长得乖巧,长大了谁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许正阳不乐意了。

“哎,你这孩子,又不是现在就叫你们成亲,是先定亲,等你们长大了再成亲。谁说清月长大了不是美女,你又不是没看到你王伯母,那可是大美女,清月跟她就跟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样。”马氏耐心的解释道。

“爹,娘,你们这是在跟我商量吗?我看你们都已经决定了,就是通知我一下而已。”许正阳无奈的撇撇嘴。

许正阳虽然才六岁,但他毕竟不是六岁的小孩子那样什么都不懂,在和父母说话之间,他大脑思维急转,就将王许两家联姻对许家有什么好处全计算了一遍,然后心里就明白,这桩亲事自己和许家是推脱不得的。

听到许正阳口气软下来,许广夫妇大喜,这个儿子太有主见了,硬来是不行的,只要他同意那就好办了。

“既然佛儿也同意这桩亲事,我明天就去湖州你张世叔家,请你张世叔代为作伐。”许广深怕儿子反悔,迅速做出决定,早点将亲事应承下来。

“爹,哪位张世叔,是南浔张家吗?”许正阳听到老爹的话,想起了这个时代南浔张家的一个人。

“嗯,你张世叔字宁海,虽比为我小十多岁,但与为父志趣相投,虽在一起畅谈的时间少,但书信往来不绝。去年他去法国,上月回家省亲,此时正在南浔老家。这次我许家和王家联姻,有他作媒,方可不会让外人看轻我许家。”

听许广这么一说,许正阳顿时明白了,这张宁海正是后来被革命先驱孙中山称为革命圣人,被老蒋称为革命导师的张人杰,其家财亿万,为丝商巨贾,孙中山闹革命,他是倾力资助,深为革命党人所钦敬。

“爹,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常听起你谈起这位张世叔,我想看看这位张世伯到底是否三头六臂,让一向眼高于顶的老爹如此推崇?”许正阳对许广请求道。

马氏笑道:“刚才看你还有些不同意,这会又急着要去见媒人了。”

“哎,娘,我是去见张世叔,不是去见张媒人。”许正阳咳嗽了一声。

“反正都是一个人,你不用狡辩。”

“哎呀,尽拿我开玩笑,跟你说不清。爹,你同意我去不?”许正阳不跟马氏纠缠,转而问许广。

“行。那你准备一下,明天就和我去湖州,也听你张世叔说说西洋的风俗涨涨见识。”许广也觉得儿子苦学了几年,满腹才学,应该拿出去晾一晾了。

光绪二十九年夏五月对许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月份,许王两家联姻后,许家将从此月起开始脱胎换骨,焕发出勃勃生机。

对于古老的中华民族来说,这一年夏季,也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季节。

上海租界内由章行严任主笔的《苏报》,连续发表了《哀哉无国之民》﹑《客民篇》﹑《驳革命驳议》﹑《杀人主义》等十几篇具有强烈民主革命色彩的评论,刊登了《读革命军》﹑《革命军序》等文﹐推荐邹容写的《革命军》,将革命思想以**的方式传播向全国,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的觉醒程度,推进了中国革命的进程。

这一日,章行严正在报馆检阅将要刊载的文章,一个年轻人快步走进了报馆,进门就叫道:“行严,我有个好东西要给你看。”

章行严听声抬头一看,来人个子高高廋廋,目光炯炯,正是他在南京陆师学堂的同学李镇。

“子成兄,你不是回家去了么,怎么才几天时间就回来了?”章行严放下手中的文章,请李镇坐下后才问道。

“行严,我在回家的半路上捡到了镇国之宝,不敢独吞,特半途而回与你共亨。”李镇神神秘秘的说道。

李镇平时为人处世稳重严谨,少有今天这种举动,章行严对他所说的宝贝不由得大感兴趣,问道:“子成兄就别卖关子了,到底是什么宝贝,能称得上镇国之宝,拿出来瞧瞧。你看我案上这一堆文章还等着校阅呢。”

“我回乡连家门都没进就跑回来,就是让你看这宝贝的。”李镇说完,将双手使劲在袍子上擦了擦,从袖中摸出一个纸筒出来,双手郑重的递给章行严。

章行严接过一看,原来是一张宣纸卷成的纸筒。

“子成兄,这是什么,难道是哪位名家的字画?”章行严觉得一张宣纸能称得上镇国之宝,只有像王羲之那样的书法大家写的字才配得上这个称号,可看这宣纸却又崭新,不像是古字画。

“行严,你打开看看。”李镇是南京陆师学堂出身的军官,做事从来都是,“爷们做事,不解释,不啰嗦,看行动”。

章行严看了一眼李镇,打开了纸筒,只见整张宣纸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章行严眉头皱了一下,这些字瘦骨嶙峋,不是绳头小楷,而是用欧美最近所产的钢笔书写的。

撇开毛笔书法来看,这硬笔字也写得漂亮,章行严第一判断就是,这是一位家境富有的人所写,没有多年的功力,写不出这一手好字来,若不富有,怎么用得起如金子般贵重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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