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市在进入11月以来,每天都是无云的晴朗日子,所以气温也比往年更高一些。
莫迪摩·汤因比把自己罩在一件宽大的灰色夹克里面,竖起领子遮住半张脸,他戴着一副墨镜,加上本来就是黑头发,这么一掩饰,倒是和路上的行人差不多了。最近他一直都是这个模样出去踩点,只要注意避开警察,别开口说话,就不会有人发现他的真实身份。
他又逛到了这个超市外面,最近他常来。这里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停车场,路边还有很多电动车。美国的汽车很多,旧车破车也很多,偷起来容易,但在中国偷汽车太困难了,这边的汽车都比较新,安保设备完好,靠铁丝根本撬不开。近半个月他只在这附近偷了三辆无证的电瓶车,这个成果毫无意外地受到了其他几个人无情的嘲笑。
“哈哈哈哈,蛤蟆,大人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你,你一定要完成啊!哈哈哈!”
“是啊蛤蟆,体现你价值的时候到了,快去吧!”
小时候因为长得丑陋,周围的人都讨厌他,给他取绰号叫蛤蟆,后来跟着万磁王大人,因为特征明显,所以也叫他蛤蟆。现在所有人都叫他蛤蟆,可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名字——有谁会喜欢被人称做蛤蟆呢。
汤因比的拳头攥得很紧,这种程度的嘲讽他早就习惯了,让他不爽的,是因为没有完成大人交代的任务。自从魔形女失踪,厂里那辆破皮卡报废以后,他们就没有代步工具了。汤因比暗暗发誓,今天一定要偷到一辆车,大人需要自己,绝对不能让大人失望!
他在超市外面的停车场里走来走去,假装自己是个忘记在自己车停哪了的糊涂蛋,他准备把整个停车场都走一遍,看看哪辆车比较合适,等晚上再来动手。
太阳越来越大了,汤因比觉得有些饥渴,他清晨就从厂里出来了,还什么都没吃,只在路上抓了一只麻雀。这就是他为什么喜欢来超市的原因,这里有很多餐厅,客人们吃剩下的食物都会被倒进后门的垃圾桶,他只要趁着没人挑一些看上去还不错的来吃就可以。从小到大他都生活在别人的打骂当中,对汤因比来说,能吃到这样的食物已经不错了。
看看时间也快中午了,他决定先去吃点,这个停车场真的够了大,他还有好多区域没有去呢。
快走出停车场的时候,他随意地往旁边的车里瞟了一眼,这不瞟不要紧,他居然在后座上发现了一个孩子,汤因比连忙把脸贴在车玻璃上,向车里看去。这是一个小小的女孩,约莫两三岁大,躺在椅子上睡着了,只是这孩子的身体状况不太好,流了很多汗,脸上一片通红。11月的天气其实已经很凉快了,但车子在太阳底下暴晒,里面的温度低不到哪去。
汤因比不自觉地瞪大了眼睛,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里。
他从睡梦中被冻醒,汽车里空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黑暗的旷野刮着冷风,仿佛有鬼怪在嚎叫,他哭喊着,用力拍门,呼唤着爸爸妈妈,可是没有回音。一直到天亮也没有人回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抛弃了,于是他下车,开始了自己阴沟老鼠一般的人生。
汤因比的眼睛都红了!他举起拳头,用力砸在玻璃上,汽车立即发出刺耳的警报声。在猛砸了三拳,车窗玻璃终于碎了,他把手伸进车里,用力拽开了门。
砸车声和报警声引来了停车场保安,几个在附近停车的司机也往这边走过来了。汤因比看到有人靠近,慌张地撒腿就逃,手脚并用爬上围墙,跳到街上,很快就消失在对面的路口拐角。
汽车旁边已经围了一群人,保安从车里抱出已经昏迷的女孩,大家合力给孩子喂水降温,总算把她救醒了。过了大约十分钟,这位女孩的母亲才返回,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毫无疑问受到了在场众人的批评。
人群中有一位老人,穿着旧夹袄,双手笼在袖子里,貌不惊人,和周遭的群众似乎没什么区别,他一言不发地看着大家对孩子的施救过程,等这位母亲返回后,他就退出人群,朝着马路对面缓缓走去。
再说那蛤蟆汤因比逃离了停车场,在楼房的空隙里穿梭,他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听听似乎后面没有人追来,这才靠着墙壁坐下来大口喘气。他从小就混迹街头,接触的都是些人渣,所以是非观念很淡薄,为了活下去什么事都肯做,后来加入变种人兄弟会,万磁王也常常让他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今天砸车救那个女孩,他可没有觉得自己是做了什么善事,只是单纯对把小孩一个人留在车上这种行为不满而已。
光线忽然暗了一下,汤因比抬头看看楼房中间细窄的天空,什么都没发现,他以为是飞过的鸟,所以没当回事。等他要站起来继续走的时候,却发现不远的巷道上站着一个瘦小的老人。汤因比紧张起来,这人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我一点痕迹都察觉不到,他是不是来抓我的!
想到这里,他再不迟疑,掉头就跑,可是一转弯,那个老头又站在了前面不远的地方。
汤因比作为“?(埃普西隆)”级别的变种人,战斗能力并不强大,平时也没打过硬仗,这时候见到这么诡异的敌人,腿都软了,哪里还有半分反抗的意愿。他色厉内荏地对着老人喊叫:“老家伙,别挡我的路,否则我杀了你!”他边喊边退,退到一个路口就马上钻了进去,没命地往前跑。
他使尽全力地奔跑,风从耳旁刮过,他只能听到他自己的心跳声和喘气声,就这么不知疲倦地跑了很久,可是这条巷道似乎没有尽头,眼前的景色永远都是一样的。汤因比越想越害怕,不禁尖叫一声,跳到了墙上。他的变种能力模仿了真正的蛤蟆,手掌能分泌粘液,可以沿着墙壁爬一小段,既然眼前的路走不通,他就决定往上爬,从房顶逃出去。
还好,看来这个办法可行,屋顶离他越来越近了,他往下看了一眼,已经爬了十几米高了,下面的地上没有老人的身影。他略微宽心,继续往上爬去,只是他一伸手,却摸到了个什么东西,不像是墙壁,像是——一只脚!汤因比猛地回头一看,那老人正直挺挺地站在面前的墙上,自己摸到的正是他的鞋!他吓得大叫一声,手一松就从房上重重地摔了下来。
汤因比吐出一大口血,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从6楼的高度摔到地上,他猜肋骨肯定断了好几根。
“踏、踏...”脚步声在耳边响起,每一步都像踩在他的心脏上,恐惧让汤因比整个人如糠筛般颤抖,他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能死,不能死在这里!”
求生欲让他冷静下来,他开始暗暗积蓄力量。
那双脚走到了他眼前,汤因比勉力抬头向上看去,老人的手笼在袖子里,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他假装虚弱地低下头,然后猛地跳起来,一口毒汁混杂着血水往老人的面门喷去。老人速度极快,脚步轻点身形疾退,避过了喷溅的毒汁,汤因比见一击不中,张开大嘴,长而坚韧的舌头如皮鞭般抽向了老人。说时迟那时快,老人的手臂终于动了,一只魔爪般的大手五指箕张,掌心顶住了汤因比的舌头,直接把舌头顶回了他的嘴里,老人顺势捏住汤因比的头,把他整个人如风车般抡起来。汤因比一头撞在墙上,昏死过去。
...
当黄管家拎了个人回来的时候,丁略和刘峥正在周凯的办公室里谈事情。周凯在确认这个就是变种人兄弟会的蛤蟆以后,立即安排了一个密室,把他控制起来。刘峥在一旁和黄管家开起了玩笑:“还是黄伯厉害啊,说出去买生活用品的,结果顺手抓了个坏人回来!”
黄管家矜持地笑笑,一脸的高深莫测。
要说这老黄,那可绝对不是一般的老人家,他在建国初那会是湘西大山里的土匪,因为机缘巧合,偶然发现了一个山洞,洞里有一具枯骨,石壁上还留了一套武功。于是他就留在洞中五年,总算把石壁上所有的武功都学成了,出关后,他凭着这身邪门的高深武艺,又聚集了一帮贼人,傲啸山林操起了老本行,因为他擅长爪功,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黄爪”。
他本可以逍遥一辈子,奈何心高气傲不长眼,招惹了途径当地的傅神州。
当时的傅神州已经是通天彻地的人物了,他一怒之下剿灭了这帮山贼,用言灵术诅咒了黄爪,封印掉他大半的能力,还剥夺他的名字,只留下姓氏。傅神州将黄爪掳到了湖心岛,命他给自己看家,修身养性,直到他的诅咒被解除,才能自由离去。
那天在医院,傅神州有感于老黄这些年忠心耿耿的守护,特意叫出“黄爪”这个名字,解除了对他的诅咒。可是老黄当了几十年管家,他内心当中早就把湖心岛当成家,把上气当成是自己的子侄,压根就没想过离开,于是继续留在钱塘市帮忙。
在闲聊中,黄爪把今天偶遇蛤蟆的事说了一遍,众人都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面目丑陋的变种人蛤蟆,居然是为了救一个小孩才暴露的。
过了许久,汤因比悠悠转醒,他一睁眼看到站在眼前的黄爪就尖叫一声,连同固定他的椅子一起仰面就倒。几个人都是一脸景仰地看着黄爪,不得不说这姜还是老的辣啊,来钱塘第一次出手就把人打出心理阴影来了。
丁略走过去把汤因比扶起来坐正,周凯清了清嗓子,用英语问道:“你就是兄弟会的成员,蛤蟆?”
“不要叫我蛤蟆!”汤因比嘶吼道,“我是变种人兄弟会的莫迪摩·汤因比!伟大的万磁王大人会抓住你们,把你们全部杀掉,沉入海底!”站在远处的黄爪手臂动了动,吓得汤因比立即住了嘴。
周凯微微一笑,走过去拍拍汤因比的肩膀,这个动作又吓得他一机灵。
“这是一场误会,汤因比先生,你刚刚救了一个小女孩的命,破坏车辆的罪名已经一笔勾销了。等会我们给你治疗一下伤势,你就可以走了。”
汤因比惊讶地长大了嘴,他从没见过哪个官员会这么和颜悦色的。他还以为这些人要逼问自己其他人的藏匿处在哪里,他甚至已经准备好接受殴打和酷刑逼供了,没想到...他们不知道兄弟会来华夏是干什么的?
“感谢你对钱塘市民提供的帮助,欢迎来华夏旅游。”周凯一脸慈祥地笑着,“有什么问题吗,汤因比先生?”
“没...没有问题。”
“啊,对了,听说你需要一辆车?钱塘市有非常完善的代步车租借体系,为了补偿对你的误伤,我们可以免费为你申请一辆。”
“好,好...”
周凯如沐春风、像中学老教师一般的慈祥笑容欺骗性太强了,汤因比对他说的话居然深信不疑。
刘峥和丁略互相看了一眼,不动声色地竖起了大拇指。